定价订购商品协议

本协议为您在本商城订购商品时与本公司达成的法律协议。请您在下单前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如您对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请立即停止下单操作。

一、名词解释

1.定价:下单时App所展示的商品价格为订单所确认的商品价格,即商品价格在下单时即已固定。

2.定价订购:是指通过定价的价格确认方式订购商品。

3.订金:指您在下单时为确保订单履行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如您取消订单或根据约定您的订单被取消,订金将作为部分违约金不予返还。该违约金不覆盖因取消订单及商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直接损失或预期收益损失。如您支付订单全款后,我司未能履行交货义务,将双倍返还订金作为违约赔偿。

4.订单:指载明您所订购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订金金额、订金金额、发货时间等合同要素的单据,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您下单即代表双方达成交易,本协议即告生效。

5.订金:指您为所下订单预付的款项,作为预付货款的一部分。如您取消订单或根据合同约定订单被视为取消,订金将用于结算取消订单时产生的费用,剩余部分返还给您。

6.结算:指在订单了结时,依据订单履行情况,对订金、订金、服务费用(订单中可能载明为手续费)、损失赔偿、货款尾款、让利等相关款项进行核算的行为。

二、交易的标的物

您在订单中所载明的商品即为本次交易的标的物,详见订单附件。

三、商品的价格与订购的达成

1.我司将通过商城对外发布商品出售要约,商品详情及价格请见您下单时的订单详情。

2.您提交订购指令(下单)即视为对我司要约的承诺,双方之间的订购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应遵守商城制定并公布的相关规则和制度。

2.若双方对订购数据有异议,以商城保存的数据为准。

3.您应使用自身身份信息及电话号码注册账户以进行商品订购。如您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或电话号码注册,视为严重违约,我司有权拒绝支付让利,并有权拒绝返还因取消订单而支付的损失赔偿及订金。

4.您不得将注册账户、身份信息或电话号码出借他人用于订购商品,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我司有权拒绝支付让利,并有权拒绝返还因取消订单而支付的损失赔偿及订金。

5.您应自行决定订单,您通过注册账户的所有操作均视为自主行为。

6.下单后您应及时申请提货并支付尾款等相关费用。您应了解取消订单的后果及被视为取消订单的情况。每次取消订单或被视为取消订单,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后果。

7.如经我司判断,您恶意频繁取消订单,视为严重违约。因恶意取消订单支付的违约金不予返还,我司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让利,并有权对您采取限制订购措施。

8.订单数量与订金限制为保护客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并有效防范恶意下单或过度集中风险导致订单无法履行,我司对客户下单实施以下限制:

(a) 单日单品种订金限制:若客户于当日内,就【单一品种商品】累计支付的订金总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 12,000 元,我司有权立即暂停该客户就该品种商品提交新订单的权限。

(b) 单品种最大持有订单数限制:客户就【单一品种商品】同时持有的未完成的有效订单数量,最大不得超过20单。若客户当前持有订单数已达此上限,则无法就该品种提交新订单。

(c) 同合约单日最大订购量限制:客户就【同一合约品种】的商品,在当日内,累计提交的订单数量最大不得超过30单。若客户当日订购量已达此上限,则无法就该合约品种提交新订单。 一旦触发上述任一限制条件,我司均有权依据相应条款暂停客户的新下单权限。

五、结算

1.每笔订单在订单了结时结算。

2.任何一方对结算结果有异议并要求重新核算时,应以商城系统留存的原始数据为准。未成功履行的订单数据保留一周,成功履行的订单数据保存不少于三个月。

六、商品的交付

1.下单订购后,应及时申请提货,并补足所有相关费用(货款、运输费、包装费、质检费、保险费等)。

2.您申请提货后,我司可自行或指定合作第三方向您交付商品。

3.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质检费、保险费等由您承担。

4.您或指定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自行验货。签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签收单、其他书面签收材料)即视为我司完成商品交付义务。

5.若签收时对商品质量有异议,应立即联系我司。如我司或供货合作方提供了质量检测证书、合法进货凭证,或由商城指定质检机构检验认定为合格,您应立即签收,否则由此产生的仓储费、额外费用及货损风险由您承担,并且我司有权拒绝退货要求。如检验不合格,我司将更换合格商品。

七、特别规定

向我司订购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八、取消订单的相关约定

1.您下单后,应及时申请提货以履行订单。如取消订单,需按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或享有我司给予的让利:损益(相当于下单时与取消订单时商品的市场价值差)=(取消订单时商品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下单时商品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数量。损益为正时,受益金额支付给您;损益为负时,您需向我司支付相应的货值损失赔偿,该金额直接从订金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

2.下单后若未及时申请提货,且因市场价格变化导致需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超过订金金额且仍未提货的,视为订单自动取消,全部订金作为货值损失赔偿不予退还。

3.如因市场价格变化导致我司需支付的让利金额达到订金的两倍,而您仍未申请提货的,视为您同意系统自动取消订单。

4.您可通过商城电子系统设置自动取消订单的条件,一旦满足条件,电子系统将自行取消订单,视为您本人取消订单。

5.下单后,若未及时申请提货,超过时限则视为同意系统自动取消订单,并按取消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6.本条所述损益包括您取消订单后应支付的货值损失赔偿及我司因取消订单自愿支付的让利。

7.商品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依据商城合作第三方价格信息提供方确定,以App或电脑终端下单界面载明的为准。

8.自下单之日起14日内,如订单取消或视为取消,您可继续按订单价格申请提货。但如商品售罄,可选择其他相同价值的商品提货。

九、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注册账户并点击确认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商城规则制度为准。

十、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引发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应向我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通知与送达

我司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向您送达通知或书面材料:

1.向注册手机号发送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2.向向注册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3.通过App公告方式通知。

十二、其他

1.如各方对本协议条款存在理解争议,以商城解释为准。

2.您申请注册账户时填写的资料、免责声明、商城规则制度、注册账户申请与承诺等均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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